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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谈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时间:2014-07-14 14:41:38    来源:人民网    网站首页    

 访谈背景:近年来,儿童遭到性侵害的案件数量明显增多,2012年至今一年半的时间里,西城区检察院就受理了强奸儿童、猥亵儿童的案件7件7人,且被害人年龄呈现低龄化、受害次数呈现高频化的特点。如何让儿童安全地度过童年生活,如何让青少年健康成长是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的问题。vUc中国出版传媒网_中国国家文化产业综合性门户网站

 
[主持人]:各位上午好,欢迎大家收看人民网视频访谈。现在如何保护未成年人,包括如何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一直是大家关注的一个热点话题,今天我们非常高兴地在演播室邀请到了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韩索华先生,和我们分享西城区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经验。首先认识韩检察长。[09:55]
[主持人]:韩检你好。[09:55]
[韩索华]:你好。[09:56]
[主持人]:刚刚我们说到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大家非常关注,首先想请您简单介绍一下西城检察院在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整体情况是怎样的?[09:57]
[韩索华]:各位网友,大家好。今天很高兴做客人民网,就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与各位网友进行交流。[09:57]
[韩索华]:作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从我们国家来说,都非常重视,也是检察工作当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部分。在这当中,就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我们国家从法律上,制定了相应的条款和措施。比如在刑诉法方面,从八个方面就未成年人犯罪的一些方面作出了一些规定。比如,从办案的专业化、从嫌疑人自身、律师的辩护等等几个方面。当然从未成年人保护法方面也作了很多规定,比如说,未成年人姓名、肖像等等不得公开,这种不公开也包括通过间接方面能够判断出这个人的姓名、肖像等等。作为检察机关在诉讼过程当中,对未成年人这种保护工作应当说是高度重视,从市检察院以及基层院,应当说都单独把未成年人工作作为一个重要的诉讼工作来抓,市领导也多次调研这项工作。[09:58]
[韩索华]:从西城院来说,在这方面起步是比较早的。从1989年就单独设立未成年人犯罪的诉讼组,到现在已经历经24年。在2011年,西城院又单独成立了未检处,也就是未成年人犯罪检察处,将原有的诉讼职能、预防职能囊括为现在的包括批捕职能,加大了相应的在这方面权力,以便于更好地在工作当中能够保护好未成年人的相应的权益,也更好地通过这些方法,有效地挽救未成年人犯罪的这种工作。[10:00]
[韩索华]:同时,作为检察机关,从其他几个方面也给予相应的支持。比如,人才上,我们将检察队伍当中骨干的这些干部,放到了未检部门,以便于更好地能够胜任这项工作。比如,我们投入相应的财力,比如在聘请合适成年人以及辩护律师上,检察机关作出这种投入,也包括其他的方面。也正是从检察机关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从西城院来说,长期在这个方面加以重视,加以有效的部署,使西城的未检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历年来,比如说近三年,先后荣立三等功,也荣获了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从个人来说,检察官也荣获了先进个人,也涌现出“爱心姐姐”柳青这样的先进人物,“爱心姐姐”柳青在全市乃至全国都是很有影响力的一个优秀的检察官。这次也当选为市人大代表及党代表,我想这份荣誉是她的荣誉,也是我们检察工作的荣誉,也更是我们未检工作的荣誉。当然,我们还在第一批的时候荣获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优秀集体等等。[10:02]
[主持人]:现在请韩检跟我们分享一下西城检察院一些具体的做法,我们听说西城检察院开创了一个模式叫“7+3”,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这个“7+3”模式,7和3分别指什么?[10:02]
[韩索华]:“7”和“3”各指我们在工作当中通过不断地总结经验创造出来的相应的制度和三个平台。我们知道,教育、感化和挽救方针以及教育为主和惩罚为辅这个原则是我们未检工作当中一个基本的准则,良好的准则,我想更重要的还是需要我们在实际工作当中,用具体的工作来体现出这种方针和原则。西检在工作当中通过不断地总结,总结出“7+3”工作模式。[10:03]
[韩索华]:我们想,“7”主要是指7个配套的制度,来办理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它是指考察帮教制度、社会调查制度、在押表现考察制度、亲情会见制度、法律援助制度、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和在校生犯罪预警制度。我们在进行法律宣传方面,又推出了三个互动平台,一个是我们已经连续办了13年的“西检杯”法制宣传品牌,以及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和法制校长团队。[10:03]
[主持人]:“7+3”听起来非常有意思,在这种工作模式之下,我们西城区检察院的一些具体的工作怎么体现?怎么把它运用起来?[10:04]
[韩索华]:我想这些运用,在实际工作当中还是将“7+3”实际在我们办理未成年案件当中具体地有机与案件相结合,比如我们现在办理的“无差别化”的考察帮教制度,考察帮教制度是我们未成年人案件办理过程中一个重要的制度。作为程序来说,我们现在所办理的案件,80%是外地的这些嫌疑人,对这些人考察帮教工作,由于他的监护人不在北京,所以,他又无法适用取保候审以及相对不起诉这些措施。在这种情况下,考察帮教就遇到了问题。现在我们就确立了无差别化的考察帮教制度。在这当中,我们寻找相应的单位,寻找爱心企业、公益组织,作为考察帮教的场所,成立了本市首家附条件不起诉帮教中心——新起点实践中心。成立这个实践中心,我们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支持,比如西城的爱心企业明苑集团,它的董事长也是我们市人大代表,就给予我们非常大的倾力支持,在这当中,无私的投入,未成年人的工作是我们社会的工作,我们有义务在这个工作中出一把力。[10:05]
[主持人]:您刚才说到考察帮教中心叫新起点实践中心。也有很多人关注它。目前新起点实践中心运行情况是怎样的?[10:06]
[韩索华]:目前新起点中心成立之后,与我们的案件也有机结合,目前为止,我们已经有5名被考察人在新起点实践中心接受考察帮教,这种考察帮教也是有具体的一些工作来体现的。比如说,要求进行无偿公益劳动,你这个时间不得少于10个小时。每月要与社工进行至少一次面谈,至少一次的书面思想小结,同时,还要积极参加检察机关组织的旁听庭审、参观看守所,以及法律知识测试,包括法制宣传,等等,在考察适当的时候,我们还要求他以适当的方式向被害人进行赔礼道歉。目前,我们这五名当中有四名考察人员已经因为表现良好,我们对其作出了相对不起诉的决定,还有一名正在考察帮教期间。[10:07]
[韩索华]:我们在这当中还拓展了新起点实践中心的辅助功能,为了在审查逮捕这个过程当中体现平等保护,我们也与新起点实践中心进行协商,对没有监护条件而需要逮捕的未成年嫌疑人,由明苑实践中心作为保证人,这样一方面保证了诉讼,另外一方面也起到了监护,建立起相应的监护条件,我们知道外地籍的在北京未成年人犯罪,他的监护人不在北京,如果这种情况,作为取保候审或者相对不起诉,等等有一定的司法障碍,明苑集团也承担起了这项作为,担当了监护人,这样使外地籍这些人员也能够有监护人,从而得到相应的法律保护。[10:07]
[主持人]:谢谢韩检对新起点实践中心的大概介绍。我们知道新刑诉法也规定了对未成年人的社会调查制度,西城在开展这项工作上面的独到之处怎么体现的?[10:08]
[韩索华]:社会调查制度也是我们未成年人保护当中的一个重要工作,也是这次新刑诉法修订之后,在八项保护措施当中很重要的一条。但是,客观地说,这一条在实施过程当中,应当说,也是存在一定的困难,也是存在外地籍的如何进行社会调查。在原有的这种基础上,往往有很多会采取电话调查或者表格调查,或者协助调查等等。客观地说,这种调查能够起到一定的作用,大家毕竟这种形式还是属于一种间接的。让我们自身通过调查取得这种材料,它的真实性或者效果,我想,还是达不到。[10:08]
[韩索华]:我院在全市率先建立起了无差别化的社会调查,为案件的办理和犯罪预防提供了参考。这也是我院第二个办案的配套机制。[10:09]
[主持人]:能不能举一个小例子?[10:09]
[韩索华]:比如我们在办理一起抢劫的案件的过程当中,有一个17岁的未成年人张某,实施抢劫财物,在预审过程当中,应该说态度不是很好,拒不承认他自己的犯罪事实。我们在社会调查过程当中,对他在家期间、学习期间,各方面进行了调查了解,也对他的父母进行了访谈。回来之后,我们将他老家的这些情况,录制成材料放给他,对他的触动非常大。他自己在看完之后,顿时悔悟,对自己的犯罪事实给予了承认。客观地说,也未他自己赢得了一个良好的从轻或者减轻犯罪处理的基础。[10:10]
[主持人]:今年咱们在开展社会调查,包括在考察帮教方面,新的进展有没有一些明确的计划?[10:10]
[韩索华]:在这方面,我们考虑,这种社会调查毕竟从我们自身来说,可能专业的还是诉讼活动,诉讼监督。也就是从办理案件、出庭,可能是我们最专业的,但社会调查,从我们自身来说,还是一个新型的工作。在这方面,我们想,也要有与专业化的队伍有机地结合起来。所以我们下一步与北京师范大学哲学与社会学院实现了检学共建,依托高校专业人才队伍,进一步改进社会调查报告,以及考察帮教的内容,从而提升我们这项工作的效果。[10:11]
[主持人]:刚刚韩检在前面提到“7+3”模式当中,“7”里面有一条是在押表现考察制度。这一条想请韩检给我们详细说说,首先什么是在押考察表现制度?[10:11]
[韩索华]:在押表现考察主要体现在未成年嫌疑人在犯罪之后、被采取强制措施之后,在羁押期间,他的表现如何,这个时候的表现,我们要求公安机关以及我们西城自身的监所部门,通过对他在在押期间的情况的考察,以这个时候的情况为依托,来对他的下一步的犯罪处理起到一个量刑建议方面的意见。现在我们也分别与西城分局以及我们自身的,也就是我们未检处与监所处,都共同签署了协议。也就是由这两个部门分别就嫌疑人在押期间表现情况进行放反馈,我们也要求西城公安分局在未成年人犯罪这项工作当中,在结案侦查终结之后,要求他提供出这个反馈意见,以便于我们在下一步的工作当中对他是否能够作出比如附条件不起诉等等提供依据。[10:13]
[主持人]:还有一个叫亲情会见制度,在报纸上我曾经看到过一张照片,在押的未成年人与妈妈打电话的照片,这样的照片所体现出来的是不是所谓的亲情会见?[10:13]
[韩索华]:是的,亲情会见也是我院建立的一个制度,它的主要目的还是进一步感化未成年嫌疑人,从这个角度提供支撑,这也是我们在“7+3”这个“7”当中的第四个办案机制,也是我院在北京市率先实行的一个亲情会见的制度。目前我们已经对8名嫌疑人安排了亲情会见,应该说安排亲情会见之后效果还是非常好,通过亲情的感召,使他们这些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深深感受到国家、社会和亲人对他们这种关心、关爱,使他们能够尽早地知途迷返,改过自新,也有助于家长对未成年犯罪的原因进行反思,应该说起到了非常良好的警示和预防作用。[10:14]
[韩索华]:我想亲情会见制度是我们在工作当中一个良好的制度,“7+3”制度是我们一个综合性的,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当中,通过多项的制度,来体现出我们对未成年人更好的关心、关爱和感化他。比如我们还有法律援助制度,也就是我在办案过程当中,实现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提供一种保障。在诉讼案件,目前我们已经为30余名嫌疑人聘请律师,维护了他的合法权益。我们知道新的刑诉法,对未成年人开庭硬性要求必须有律师,这项工作现在就由检察机关承担起来。2011年12月,我们也在认真分析近年来法律援助现状以及约束制约的基础上,结合西城法律援助资源和发展方面,与司法局共同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机制。这样使我们这项工作更好地、有效地进行了推广。也就是这项工作不是由我们一家开始承担,我们与司法局共同承担起这项工作,也就是说在这方面,我们力度可以更大。[10:17]
[韩索华]:也包括我们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这项制度为未成年人诉讼权益提供了条件。我们知道未成年人在庭训以及其他场合应该有其监护人到场,但是有很多异地的,他的监护人到场不了,这时候由我们为他指派合适成年人到场,在诉讼过程当中,通过合适成年人的到场,通过他更好地维护好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10:18]
[韩索华]:当然还有一项我们感觉,这个工作还是非常好,就是在校生的犯罪预警机制。我们知道现在在校学生犯罪也是时有发生的。我想还是一个方面。但是,我想未成年人犯罪还是一个综合原因,我想尤其是在校生,在这方面,我们不能说杜绝,还是说时有发生,有的时候还是发生了。针对这种情况,我们考虑,在校生的犯罪,也包括任何一个未成年人的犯罪,他走到犯罪的道路,绝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步一步走向了这个道路。也可能是由初期的学习不好,到成为一个时常触犯学校纪律的,我们所说的坏孩子,最后有可能就走上了犯罪道路。所以,在学校,我们通过我们的这些工作,在学校给他适当地发出这种犯罪预警机制,还是起到了非常良好的作用。这项工作从2004年就开始,也制定了未成年人在校预警的机制的规范,在这当中,到目前为止,我们向十所学校发出了检察建议,也陆续收到了学校的回函,而且,有相应的整改措施,我们感觉,还是非常好。所以,从西城区整体的情况来看,在校生犯罪的数字在逐年下降,其中到前年出现零的数字,大家还是很欣慰的。[10:19]
[主持人]:说明这种措施还是有成果的。刚刚您在谈到未成年人犯罪过程当中一直提到几个词,比如关心、关爱和感召他们。我想因为未成年人毕竟没有成年,他的心理上还不太成熟。有一个问题我们特别想和您沟通一下,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时候,我们是不是也要投入一种人文关怀的情节在里面。能不能在你们办案当中过程当中的一些案件给我们作一下说明。[10:20]
[韩索华]:确实,人文关怀是我们在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当中通过不断地总结,我们感觉到,在这方面,还是非常有工作的价值。我在这里介绍一个案例。有一个未成年人,在校生,突然有一天,被蒙面的几个人员拿刀突然就对他实施攻击,他进行躲闪,但是躲闪了第一刀,躲闪不了第二刀,他的头部以及身上都被砍伤,他是一个未成年人。事后,同学报警,公安机关随后通过侦查,发现了犯罪嫌疑人,也实施逮捕。后来发现是怎么回事?就是他的同学当中怀疑他有同性恋,让他的心情非常不好,与这个同学发生了争吵,这个同学就联系了社会的若干人,对他实施了报复。相应的犯罪嫌疑人,进行了处理,但是,对这个未成年人来说,这种伤害给他自己的内心蒙上了非常深刻的阴影。从他自身来说,家庭条件也不是很好,作为他来说,在两岁的时候,父亲就因车祸去世了,也就是说在他的脑海当中,对父亲就没有一个印象。作为他来说,从自身与母亲相依为命,母亲听到这个噩耗,差点昏厥,因为这是她唯一的亲生孩子。母亲也把自己的工作辞掉,来照顾他。这样从他自身来说,家里面生活都非常拮据。我们未检处的检察官在办理这个案件过程当中,一方面对刑事案件进行了审查,同时在这当中,也发现了未成年人受害人的情况。在这当中,我们也倾入了人文关怀,比如,对他在心理上进行疏导,同时,也从生活上启动救济制度进行救济,也包括其他一些工作。应当说这些工作起到了非常好的作用。他自己也经常和我们的工作人员进行沟通。2012年,家里又出现了一个其他的事情,心情非常不好,他又及时地和我们的工作人员、检察官进行沟通,调整自己的心态,后期,他自己也表态,一定要好好学习,回报社会。[10:23]
[韩索华]:我想,从我们自身的这些人文关怀的工作来说,可能我们自身感觉,这些工作是我们一个份内的工作,但是对于一个未成年人受害者来说,在这个时候,给他这种关心和关爱,会让他树立一个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10:23]
[主持人]:或者对他的心理上的关怀和爱护,对于他今后的道路的成长来说也是非常重要。[10:24]
[主持人]:谢谢韩检。我们也想知道,西城检察院预防青少年犯罪包括怎么样加强青少年自我保护方面,有没有一些措施?[10:24]
[韩索华]:在这方面,西城检察院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个是积极参与。第二是坚持不懈。第三是勇于创新。[10:25]
[韩索华]:一个就是积极参与。在这方面,我们主要体现在注重发挥法制校长这个团队,来教育和宣传扩大我们这方面的影响力。长期以来,我们多次调整和充实法制校长团队,比如我院副检察长、中层领导、业务骨干、青年干警均参与了法制校长团队当中,常年坚持到学校进行法制讲座、法制咨询、综合服务,应该说深受广大青少年的欢迎。我院建立起柳青家长课堂,以柳青检察官为主的团队成员们走向学校,为学生家长开展了以预防青少年犯罪为主题的法制教育活动。我们还不断地完善法制校长的工作机制,结合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和青少年法制宣传需要,提升我们自身的法制校长的水平,不断增强法制校长团队的影响力。法制副校长现在在全市检察机关都普遍实行了。这项工作就是由我们的检察官担当起学校法制校长、副校长这么一个岗位的职责,为学校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工作上,从我们专业的司法的角度提供帮助,应当说效果还是非常好的。我们也有一系列的工作机制,使我们这项工作能够具体地落在实处。[10:26]
[韩索华]:二是坚持不懈,我们知道,我们有一个“西检杯”,从2000年起已经到现在13年了,应当说也成为了西城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一个品牌。这项工作,我们是以法制宣传和思想道德教育为主题,与区教委、团区委一起把这个工作在学校当中开始组织,开始实施,并且力求使这项赛事年年有新意、年年有创新。现在这项品牌已经成为北京市检察系统以及西城区青少年法制宣传工作的品牌性质的单位。因为它的覆盖面非常广,已经覆盖了西城的整个学校,比赛场次达到120余场,上万名学生参与到这个活动当中。同时,我们在第六届竞赛当中,还推出了由我院干警原创的主题曲叫《灿烂》。我到西城之后,参加了这个“西检杯”,听到这首歌,我也感觉到非常有朝气,有动力,非常鼓舞学生。[10:27]
[韩索华]:当然我们还采取了很多形式。比如,2007年我们搞的“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感动2008”,还有“魅力西城、和谐新区”征文活动。我们也在主持人上力求有新意。比如我们邀请了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的著名主持人毕福剑、撒贝宁、方琼、聂一菁等担任主持人,我们还请了专业的法学专家给我们提供法律上的支持。比如清华大学的法学院张明楷、黎宏等等,应当说它的效果还是非常好的。从中央电视台、中央教育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台等等,都分别对这项工作做了报道,得到了社会各界给予的肯定。我们区委人大主任每次活动都参加,也欣然地说,这项活动,“西检杯”是为我们西城区中学生做了一件大好事。这项工作成为我们一个品牌,但是我们还在这项工作上有效地进行探索,我们也力争以“西检杯”为龙头,发挥这种品牌效应,带动全区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现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统一。[10:28]
[韩索华]:当然我想任何一项工作都需要敢于创新,尝试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这种工作机制,我们与团区委、区教委和公安西城分局进一步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开展法制教育工作。比如我们协商,在我们新办公楼以及看守所成立了全区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迎来了小学的学生进行参观等等。我想这些工作都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搭建了一个良好的社会平台。[10:29]
[主持人]:谢谢韩检给我们分享西城一些经验做法。我们还知道有一个西城区的牛街街道,它是北京市最大的一个少数民族聚居区,针对少数民族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我们是不是也有一些特殊的地方?[10:29]
[韩索华]:是的。西城区在牛街这一地区,一共有23个民族,包括了回族、维族等等。从我们自身来说,也是为了进一步建立“民族团结、推崇法治”这样一个和谐社区,让牛街的青少年能够度过安全、充实、有意义的暑假。我院长期致力于“牛街娃暑期法治教育”系列活动。我院检察官前往回民中学等学校,讲授内容丰富的法制课,通过一个个精心准备的案例,生动地讲解,使青少年对可能触及到的违法犯罪有了一个警觉。尤其针对校园及其校园周边暴力犯罪增多的现象,我们传授有效的自我保护方法,受到广大师生的一致好评,也有力地增强了少数民族青少年遵守法治、自我保护的意识。[10:31]
[韩索华]:我们从2009年以来,我院每年组织少数民族未成年人参加的牛街娃暑期法制活动,包括参观禁毒教育基地,开展庭审观摩,多的时候现场学生达到600多人,老师和学生参观禁毒教育基地这些活动纷纷表示,确实对我们青少年远离毒品、拒绝毒品有了一个非常清醒的认识,更使自己能够珍爱生命、远离毒品、拒绝尝试。庭审观摩也使他们自身深深感受到法律的尊严,增强了对司法程序的了解,取得了非常好的警示教育的效果。我想我们开展这些法制教育活动,还是从民族团结出发,从青少年维权出发,活动贴近少数民族青少年、贴近生活、贴近维权,也充分发挥了检察机关为区域民族团结和谐稳定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10:32]
[主持人]:我想因为未成年人是一个特殊的群体,未成年人违法或者是犯罪也是让人非常痛心的一件事情,韩检,和未成年人接触的办案人员应该也是一群特殊的办案人员。我特别想知道,我们西城区检察院在未检人才干部培养方面是一套什么样的做法?一般是有选择性的还是我们有自己的特殊的选择人才的方法?能不能也跟我们分享一下经验?[10:32]
[韩索华]:在这方面,我们还是多种措施并举。首先,我们还是从基础,也就是未检部门的干部、检察官,在选择上,我们就开始高标准、高起步。在这方面,也是融入了从我们院里面公诉、预防以及其他部门,这种骨干队伍当中,精选出我们自身的干警,这样起到了高起点。[10:33]
[韩索华]:第二,任何一项工作,从我们自身来说,还是需要不断地追求进步,所以,在培训上,我们还是常抓不懈,在这方面,加强培训,比如说除了全院开展业务培训外,未检处每周五还开展处室的学习,学习相关的制度和专业的法律知识,以及司法解释。另外,也让未检处积极参与与公诉部门的培训,开展案例研讨、案件汇报、观摩庭审等等,不断提升我们公诉的水平。比如在西城院与丰台院自身搞的辩论赛中,两名未检的干部参加了这个辩论赛,充分展现了我们西检未检工作的风采。[10:34]
[韩索华]:第三,我们还加强异地交流。我想各地的检察未检工作都有自己的宝贵经验,所以,我们也在工作当中,远赴江苏等地,进行交流学习。[10:34]
[韩索华]:第四,与公诉部门加强沟通,由公诉部门资深检察官进行传帮带,加强与公诉部门的讨论,来尽快提升专业化的水平。[10:34]
[韩索华]:总之,我想这项工作对于我们来说,它是一个基础性的工作,优良的素质,才会创造出优良的业绩,才会更好地为区域的未成年人法制工作做好服务。有这么一个良好的基础。[10:34]
[主持人]:谢谢韩检。未成年人是我们祖国的未来,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对于未成年人的成长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今天非常感谢韩检察长做客人民网和大家进行交流,分享了西城区检察院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方面的优秀经验,我想这对于其他的检察院的进步或者同行之间的学习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一次宝贵的课程。非常感谢韩检。谢谢您。[10:35]
[韩索华]:谢谢。[10:35]
[主持人]:谢谢大家收看我们本期的节目,下期再见![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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